本期关注:上半年2.87亿人次出入境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监测的二十座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70.9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2.01%。
土地市场:本周监测的二十座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36.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5%;总成交面积196.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67.8%,成交总金额90.1亿元,环比减少76.1%,成交土地均价458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5.8%。
政策动态:天津发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广州放松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购房限制,城镇危旧房改造出台新规;南京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取消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石家庄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佛山调整住房贷款政策;杭州富阳实施销售奖励措施。
新闻关注:金融监管总局全力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北京发布深化巩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效三年行动计划。
二十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70.9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2.01%。四个一线城市成交量全部较上周下滑,北京环比减少51.51%,广州跌幅超过四成,上海、深圳跌幅超过两成。其他重点城市中,仅景德镇成交量环比上涨,涨幅为13.70%;15座城市成交量环比减少,其中5座城市跌幅超过五成,温州、嘉兴、烟台、杭州跌幅在73%—86%之间,苏州减少57.80%。仅深圳1座城市成交量高于前四周平均水平,高出6.05%;19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温州减少70.68%,跌幅居首。
从成交量来看,成都、杭州相对领先,均超过22万平方米,其次广州、杭州、青岛、北京、济南在10万—17.5万平方米之间,其他城市在10万平方米以下。
二十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座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36.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5%。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50.5%,非经营性土地增加0.4%。供应总建筑面积642.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6.5%。
本周二十座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96.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67.8%。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67.9%,非经营性土地减少67.7%。成交总建筑面积517.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53.8%。
本周二十座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90.1亿元,环比减少76.1%。其中经营性用地78.3亿元,环比减少75.5%;非经营性用地11.8亿元,环比减少79.2%。成交楼面均价174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48.2%,成交土地均价458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5.8%。
政策汇总
天津发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 细化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程序,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可将依法获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移,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建立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对于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以上的建设用地,经区级规划资源部门审核,转让双方签订预转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支持建设用地进行分割、合并转让,即由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就分割宗地的产业准入、固定资产投资、人防、配套设施、排放指标、消防等方面形成论证意见,土地使用权人持论证意见,履行申请、审批和批准手续,按程序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广州表示,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提交在本市工作学习证明以及工作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交由申请人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在限购区内可以购买120平米以下的住宅一套,在非限购区或在限购区购买120平米以上的住宅时不限制套数。
广州发布《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单幢危旧房屋可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用途、基本不扩大原建筑基底、基本不改变四至关系的“四不”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并鼓励与周围相邻建筑开展连片集中改造;老旧小区可按不增加户数、不改变原建筑用途、不突破用地红线的“三不”标准实施拆除翻建。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支持通过房产抵押进行融资担保,支持房屋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通过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南京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指出,如原旧房曾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买新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原旧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认定结果执行。参照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上浮20%。即个人60万元、家庭120万元。
南京发布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全市取消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石家庄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石家庄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佛山发布通知指出,自2024年8月1日起,若居民家庭名下除已挂牌出售或出租的住房外无其他住房,再次购买商品房时,将按照首套购房政策执行,首付比例为15%。
杭州市富阳区发布通知,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将实施以下奖励措施:1. 对于首次预售项目,若季度内销售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将给予销售面积10元/平方米的奖励;若销售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超出部分将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 2. 对于在售项目,若季度销售面积环比增长10%及以上,将给予销售面积10元/平方米的奖励;若环比增长20%及以上,将给予销售面积20元/平方米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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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